讲座题目:《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和历史》
主讲人:安东尼•布奇泰利 (Anthony Bak Buccitelli)
整理人: 张帆(武汉大学)郑玉荣(beat365官方网站)
统稿:郑玉荣
2018年7月26日下午,beat365官方网站第十届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生田野调查暑期学校的第十讲在beat365官方网站文津楼A座A报告厅开讲,本次学术讲座的主讲人是安东尼•布奇泰利教授,主题:《民族志的理论、方法和历史》。本场讲座由beat365官方网站何俊教授主持。
主讲嘉宾简介
安东尼•布奇泰利 (Anthony Bak Buccitelli),美国宾夕法尼亚洲立大学美国研究和传播学副教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民俗学硕士,波士顿大学美国和新英格兰研究博士。任宾夕法尼亚洲立大学民俗学中心主任,《西北民俗学(Western Folklore)》编辑,“《SOAR美国研究学者学会评论(SOAR: The society of Americanists Review)》编辑和《新使命:美国研究本科学刊(New Errands: The Undergraduate Journal of American Studies)》监督编辑。发表专著《领里之城:波士顿的记忆力、民俗与族群空间(City of Neighborhoods: Memory, Folklore, and Ethnic Place in Boston)》(威斯康星大学出版社,2016),该书获2016年美国民俗学会韦兰德.汉德奖(Wayland D. Hand prize) “历史学与民俗学方法和材料最佳结合著作奖”荣誉提名;主编《数字文化中的种族与民族性:媒体化世界中我们变迁的传统、印象与表达(Race and Ethnicity in Digital Culture Our Changing Traditions, Impressions, and Expressions in a Mediated World)》(普雷格出版社(Praeger Books),2017)。还在《美国民俗学(American Folklore)》、《口述史(Oral History)》、《文化与宗教(Culture and Religion)》、《文化分析(Cultural Analysis)》和《西北民俗学》等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20多篇。其研究兴趣主要是与数字技术、记忆、叙述、空间与场所、种族和民族性相关的地方性文化和传播的民族志研究。
讲座内容提要
民族志一词最初由约翰·肖珀林Johann Friedrich Schopperlin (1767)所创造,意为“对人的研究”。它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广泛地应用于不同学科当中,主要包括人类学与社会学。许多著名的人类学家都曾经使用过民族志方法来进行研究,如功能学派的马林诺夫斯基、“美国人类学之父”博厄斯、解释人类学家格尔茨等,他们同时还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学生活跃在人文社科领域。民族志研究通过田野调查、分析与解释以及表达与呈现的三个层次来试图让不可见的“文化”变得可见,可以说,它本身就是一种研究目标。早期的“芝加哥学派”也对民族志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后芝加哥学派”的战后研究以及“都市社会学”的出现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志的发展。到了当代,民族志的发展开始呈现出两种不一样的趋势,分别是研究领域的扩展和研究取向的丰富。
讲座内容
一、民族志概述
什么是民族志?“民族志”一词来自于古希腊语,意思是“书写人”,引申为“对人的研究”。作为一个人文与社会科学学科中的质性研究方法的共有术语,民族志最初应用并发展于人类学、民俗学、民族学以及社会学。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同的学科法中使用了民族志方法,如教育学、文化研究、美国研究、传播学、历史学等。民族志的历史包括古典和中世纪的民族志学者(Ethnographers),相关著作如:
– 荷马史诗 -《奥德赛》(Homer, The Odyssey)
– 希罗多德-《历史》(公元前5世纪) (Herodotus, The Histories)
– 塔西佗 -《德国人的起源和现状》(公元1世纪)(Tacitus, On the Origin and Situation of the Germans)
– 伊本·赫勒敦-《历史绪论》(公元14世纪) (Ibn Khaldun, Muqaddimah )
– 埃德蒙·斯宾塞 -《爱尔兰之现状》(1596) (Edmund Spencer, A View of the Present State of Irelande)
事实上,民族志一词最初由肖珀林(1767)所创造,源自于他对于如何在普遍意义对人进行研究一种反思,这种反思同时也是欧洲启蒙运动的特征之一。另一种民族志方法称作为旅行写作(Travel Writings) ,如亚历西斯·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ville), 《论美国的民主》 (1835-1840)(Democracy in America)。此外,早期的人类学研究将田野工作与文本工作。
二、人类学与民族志
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1884-1942) 创立并发展了功能学派的人类学,他曾任教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与耶鲁大学,调查的田野点为特罗布里恩群岛,在田野调查的过程中,他不断经历着“自我”与“他者”的对话,在其一生中,培养了大批的知名学者,如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埃文斯·普里查德(E.E. Evans-Pritchard)、霍腾斯·鲍德梅(Hortense Powdermaker)、埃德蒙·利奇(Edmund Leach)等。另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为博厄斯(Franz Boas)(1858–1942),曾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享有“美国人类学之父”的美誉,他同时也被亲切地称之为“博厄斯爸爸”,很长一段时间内,他担任美国民俗学报的主编。他创立了“文化反思主义“,代表作有《中央爱斯基摩人》(The Central Eskimo)(1888),他的学生包括:阿尔弗雷德·克鲁伯(Alfred Kroeber)、罗伯特·罗维(Robert Lowie)、玛萨·贝克尔斯(Martha Beckwith)、梅尔维尔·赫斯科维茨(Melville Herskovits)、保罗·雷丁(Paul Radin)、马格莉特•米德(Margaret Mead)、Zora Neale 、卢斯•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爱德华•萨丕尔(Edward Sapir)。第三位重要的人类学家为格尔茨(Clifford Geertz )(1926-2006),他在印尼的巴厘岛、苏门答腊岛以及爪哇进行了深入的田野调查,他强调符号化或解释性的民族志方法,即“深描”,并且提出了解释人类学的概念,他“相信……人是一种悬挂在他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我认为文化就是这些意义之网,因此对它的分析不是一门寻找法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门寻找意义的解释性科学”,他同时还认为“文化是由社会确立的意义结构组成”(1973)。
民族志研究从三个层面来试图让“文化”变得可见,分别是田野调查、分析与解释以及表达与呈现。正如约翰·曼伦 (John Van Maanen) 在其著作《田野的故事》 (Tales from the Field)(2011 [1988]) 中所言:“文化仅仅是由其成员的行动和言语来表达(或构成)的,因此必须由其成员来进行解释,而不是由田野工作者来进行解释。要描绘文化,需要田野工作者去听、去看,并……去写在其田野调查过程中可能见证和理解的东西。文化本身并不是可见的,但只有通过它的表现才能看得见。”此外,大卫·坎普(David Kamper) 在《美国研究、民族志、和知识生产》(American Studies, Ethnography, and Knowledge Production) (2005)中写到:“人文研究(促进)…… 民族志学者与其受访者之间认真敬责的关系…… 民族志研究重视受访者们自身的生活、周围环境以及思想,并且充斥着权力和历史之间的关系……意义不是仅仅在文化数据的提取和记录中产生的,相反,它是产生于民族志研究过程中的关系维度和互动维度。”如今,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反思并批判人类学与民族志之间的关系,蒂姆·英戈尔德(Tim Ingold)在其著作《人类学与民族志的对立》(Anthroplogy contra ethnography) (2017)中指出,民族志的目的是描述某个人,某个地方,某个时间的生活经历。相反,人类学是对人类在世界上生存的条件和可能性的探索。人类学和民族志可能对彼此有很大的帮助贡献,但它们的目标和目的是不同的。民族志本身就是一种目的,它并不是达到人类学目的的一种手段。
三、社会学与民族志
最早的芝加哥学派成员包括: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 (1864-1944)、欧内斯特·伯吉斯(Ernest Burgess) (1886-1966)、珍妮·亚当斯(Jane Addams) (1860-1935)和威廉·福特·怀特(William Foote Whyte) (1914-2000) 。其后继者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战后”和“都市社会学”,战后的芝加哥学派主要成员及其著作分别有:
§ 欧文·高夫曼 –《避难所》 (1961) (Erving Goffman, Asylums)
§ 赫伯特·甘斯 – 《城市村民》(1962)(Herbert Gans, The Urban Villagers)
§ 霍华德·贝克 – 《局外人》(1963)(Howard Becker, Outsiders)
“都市社会学” 后的芝加哥学派主要成员及其著作分别有:
§ 米奇·杜尼埃– 《人行道》(1999)(Mitch Dunier, Sidewalk)
§ 伊莱贾·安德森 – 《街道法则》(1999)(Elijah Anderson, The Code of the Street)
§ 爱丽丝·高夫曼 –《奔跑中》(Alice Goffman, On the Run)(2014)
此外,民族志研究在其深度与广度上形成了不同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广泛应用于其他学科和领域,如文化研究,代表人物有保罗·威利斯 –《学会劳动》(Paul Willis - Learning to Labor) (1981);宗教研究,代表人物有罗伯特·奥西
–《115街的麦当娜》(Robert Orsi- The Madonna of 115th Street) (1985)、伊丽莎白·麦卡利斯特 – 《再访115街的麦当娜: 跨国主义的时代的海地伏都教和天主教》(Elizabeth McAlister, The Madonna of 115th Street Revisited: Vodou and Haitian Catholicism in the Age of Transnationalism)(1998);传播学,代表人物有罗伯特·霍华德–《数字耶稣:通过互联网创造一个全新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社区》(Robert Glenn Howard- Digital Jesus: The Making of a New Christian Fundamentalist Community on the Internet) (2011);美国研究,代表人物有安东尼•布奇泰利 –《城市社区: 波士顿的记忆,民俗与种族》(Anthony Bak Buccitelli, City of Neighborhoods: Memory, Folklore, and Ethnic Place in Boston)。
第二、研究取向的扩展,如女性主义民族志,“女性主义民族志旨在从性别分析的角度试图参与社会的动态互动 ……”,达娜·戴维斯和克里斯蒂娅·克雷文 –《女性主义民族志: 方法,挑战,和可能性之探讨》(Dana-Ain Davis & Christa Craven, Feminist Ethnography: Thinking through Methodologies, Challenges, and Possibilities ) (2016);自传民族志,“自传民族志是一个种研究和写作方法,旨在系统地描述和分析(书写符号)个人经验(自传)以便理解文化体验(民族);卡罗琳·埃利斯,托尼·亚当斯和亚瑟·博希纳 –《自传民族学概述》(Carolyn Ellis, Tony E. Adams & Arthur P. Bochner, Autoethnography: An Overview)(2011);感知觉/视觉人类学,“从传统观测方法出发…… 坚持民族志是一个反思性和经验性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来认识、理解、和创造(学术)知识…… ‘感观知觉和接收’需要“能够掌握”最为深刻的知识类型的方法,而这些知识往往不会通过语言来表述,因此无法进行传统意义上的民族志观察或访谈”(Bloch 1998: 46) (Bendix 2000: 41)。莎拉·平克 –《如何进行感官民族志研究》(Sarah Pink, Doing Sensory Ethnography)(2015[2009])
四、提问答疑环节
问题一:做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时,需要秉持文化相对论的态度,而研究者在进入田野之前本身就带有自己社会环境下长期积累的文化背景。民族志的调查过程中又要求研究者要用他者的眼光和立场去研究,请问在您提到的民族志生产的三个阶段中如何看待和解决这种矛盾?
答:从我自身的经历来看,将自身完全的客观化其实是一种错误,因为要做到绝对客观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在田野调查当中,当民族志学者要呈现材料的时候,要清楚知道自己的研究问题以及自己所处的位置。其次,研究者要善于进行自我批判与反思,过度强调客观性很可能会导致我们忽视自己作为一名学者乃至作为一个真实的人这个基本事实,进而导致我们会去润饰甚至扭曲我们对于研究结果的解释。此外,要知道我们并不会永远只跟与自己产生的对象打交道,与自己喜欢的对象交流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民族志学者还需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打交道,这是件尤为艰难的事情。但最为艰难的是,在田野调查过程中,我们喜欢自己的研究对象并且也建立了良好的亲密关系,但却往往能够发现他们身上存在着诸多问题。那么应当如何处理这种复杂的情况呢?在我看来,明确自己的研究者身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种冲突和矛盾的产生。
问题二:现在的人类学界对于民族志的讨论是否是一种过度关注?民族志在人类学当中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地位?
答:英戈尔德对这个问题己有所反思,他认为“民族志” 这个词本身被滥用了,从而使得人们对“民族志”与“人类学”两个词的意思混淆不清,然而事实上,这两者的研究目的是不尽相同的,因此要去进行分辨是至关重要的。英戈尔德同时指出民族志受限于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民族志的主要目的就是让研究对象可以尽可能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人类学的目标则更为宏大,人类学家试图对材料做出更加具有延展性的描述和解释。我本人对于英戈尔德的主要论点是支持的,最重要的是他提出了在民族志研究当中的主要冲突,即田野调查中的情感性/关系性以及描述解释的开放性/客观性,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在研究过程当中尤为重要。当然,不同的民族志学者会有其不同的处理方式,如享利•格拉希将他的研究对象称之为“朋友”,他在一项对北爱尔兰社区进行的研究当中展现出了明显的自我审查。在他进行田野调查的时候,北爱尔兰与爱尔兰地区暴发了一系列的暴力冲突事件,但他明确表示自己不会进行干涉,因为这会严重影响其与调查对象之间的关系。于是,他把这些问题(暴力冲突)放到一边,尽可能地为研究对象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创造良好的条件。
问题三: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田野调查的形式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比如有部分研究者不会真正地进入田野点,而只是使用网络进行信息收集,请问您对这一类数字化的田野调查(数字人类学)有什么样的看法?
答:事实上,我自己有一些研究也使用了数字化的田野调查方法,所以我本人对于这种民族志的研究方法是持赞同态度的,即民族志研究可以使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信息收集,关键在于你的研究目的是什么。在此,我有两点建议:
首先,如果你的研究对象是一个社区、一个群体或一种活动,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你可以不必使用网络进行数据收集,更好的方法是做一个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参与观察。不过,你还是应该清楚,在当代社会,日常生活还是被由数字环境所影响,或是说网络世界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的文化。因此,我认为不能忽视其中的任何一方(即实际田野点和数字空间),而是应当从两个方面的角度进行多维度的思考,然后依据你自身的研究目的选择更为合适的研究方法。
其次,在研究当中考虑到数字空间也是很重要的,然而其中蕴含了一些方法论与伦理的问题。如果你决定要做这方面的研究,我建议你读一本书,叫《民族志与虚拟世界》(Ethnography and Virtual Worlds),由四个作者合著,分别来自人类学和传播学,他们是汤姆·贝尔斯托夫,邦妮·纳尔迪,西莉亚·皮尔斯,T.L.泰勒(Tom Boellstorff、Bonnie Nardi、Celia Pearce、T.L. Taylor),所有人都参与过数字空间类的研究,尤其是贝尔斯托夫,他在首位经过严格训练的数字空间民族志工作者。此外,这本书还是从人类学的视角撰写的,因此是非常好的入门学习资源。如果你真的想从事数字民族志的研究,我觉得你可以从研读这本书开始。